甚至於還有挑撥是非  


 我們講今天學佛,甚至於天天在這裡講經說法,我們還貪圖名聞利養,心不善;我們的行為,還用種種方式去欺騙別人,行不善;口裡還有妄語、還有惡口,甚至於還有挑撥是非,兩舌,這不能往生。這要跟那些阿公阿婆去比,相差太遠了。這都是我們自己要認真反省,為什麼我們的道業不成?為什麼人家學的時間並不長,居然能夠預知時至,站著走、坐著走,這我們看的很多,聽說的就不必說,更多了。為什麼?我們對於經教,了解不夠透徹,我們的信心,古人說叫「露水道心」,或有或無,有時候信,有時候不信。不信,才敢造業,才敢騙人。信,怎麼敢?信就不敢了。還有惡念,貪瞋痴的念頭,這不信。為什麼不信?解得不夠透徹。
 所以對於這類根性的人,我跟諸位說,我是屬於這一類根性的,我用什麼方法?用發願講經,我用這個方法來對治。我要講經,我天天要讀經,換句話說,天天聽佛教誨。我講經勸別人,我常講,別人能得利益三分,我自己得七分。長時薰修,五十六年的薰修,業障漸漸消,也就是講貪瞋痴慢疑年年都斷,所以煩惱輕,智慧是年年漸漸長。我不是利根的人,利根的人是一下能斷,或者是三年、五年就斷,我要搞三十年、五十年。我是個過來人,我有經驗。如果不是這樣的薰修,不能成就。這個薰修,說老實話,我得力於韓館長,她是我的大善知識。你說人哪有不貪財的?我跟她在一起三十年,人家供養我的,她都拿去,我想貪沒得貪,而且希望人家對我供養愈少愈好,為什麼?都給她拿去了。名是她的,利是她的,權是她的,位是她的,什麼都是她的,我想什麼都不成,心就定了,那是大善知識。她只天天看到我讀經,聽我講經。最初的十年,她聽得很認真,以後有了圖書館,她就不聽了,忙她的工作。所以我們想起古人有一句話,你想害他,你請他做住持,請他做當家,那真就害人。所以叢林的制度好,當家住持只做一年,為什麼?不可以耽誤他的功課,不能夠妨礙他的道業。做一年應該,為大眾服務,你不能長期搞,長期搞對你的損害太大。總要顧全別人的道業,不忍心長時期的讓他把精力都耗在工作上,所以每個人一年也很合理。常住、執事是大家來擔任的,任期只有一年,這是正確,非常合理的。
 佛陀在世的時候,這些工作,常住的工作是由居士們他們去做的,出家人不管。所以道場是居士的,出家人沒有道場。釋迦牟尼佛諸位曉得,一生沒有道場,所以他對道場根本不問。你來請我講經,很歡喜,講完之後,再請,我再講一部,不請,就走了,他沒有任何負擔。到中國之後這才有道場,叢林裡面訂下這個規矩,常住是由大家選舉,地位都平等,任期一年。正月初一上任,臘月三十辭職,總辭,所有執事總辭,辭的時候馬上就選舉。佛門的選舉跟三昧相應,選舉的時候有人提名,大家都可以提名。提名的,按照順序,先提名的先表決。表決的時候,同意就不要說話,不說話就同意了;不同意的時候,說話。所以他的表決都很安靜,沒有吵雜聲音。或者是不同意的舉手,都不說話的;同意,同意就等於默認,沒有任何表示就同意。所以他的開會選舉不需要很多時間,問題解決了,第二天早晨新執事上任。時時刻刻要顧慮到別人的道業,不能夠妨害,因為都是凡夫,沒有好的環境修行,怎麼能成就?在從前不但是佛法,世法裡頭,爭位子的是很晚,上古的時候沒有人爭。請你來做皇帝,有人聽到之後就逃走,逃得遠遠的,你找不到他了。為什麼?那是為人民服務的,對自己沒有任何利益可以圖取,所以他知道。現在人要爭,為什麼爭?他裡頭有利,有利當然就不法,就是違法的。所以,佛門道場都是義務的,義務還要爭,你們想想有沒有問題?真正是為大眾服務,一點私心沒有的,不要爭,大家會請你出來。要爭這個位子,還要用種種手段,這個心就不善,他將來能做得好嗎?肯定有問題,這個我們都應該要了解。
 所以真正學佛,需不需要道場?不需要,這一定要懂。我們自己成就,成就在個人。釋迦牟尼佛當年沒有道場,在印度傳法的時候也沒有道場,道場是到中國來,因為這邊的生活環境不一樣,中國的氣候比印度冷,不適合在外面居住。中國人孝順父母,尊師重道,怎麼可以叫老師到外面去要飯?在中國人的思想、意識形態上不許可,對老師必須要恭敬,必須要供養。所以你看這些出家人很隨和,都接受,印度的生活習慣全改變了,完全依著中國人的習俗。中國人歡喜,他們也安心教學,道場也都是借住。實在說,你真的要是覺悟了,我們連這個身體也是來借住,這身體是你自己的嗎?活一天我借這個身體用一天,不是自己的,一樣都沒有!《般若經》上講得好,「一切法無所有、畢竟空、不可得」,這才是事實真相。所以,一切你所擁有的,你都要常想借來的,我來借用的。
 我在這裡住一天,借用一天,絕對沒有留戀,絕對沒有控制、沒有佔有的念頭。有控制的念頭,有佔有的念頭,極樂世界就去不了!將來很可能到哪裡去?如果罪業不太重,罪業太重到地獄去了,地獄、餓鬼道去了;不太重的是畜生道,你愚痴,你控制、佔有是愚痴,愚痴將來變畜生。你喜歡這個房子,要佔有它,你還會到這裡來投生,投什麼?這房間裡有老鼠、有蟑螂、有螞蟻、有蚊子,你就投到這身,你不願意離開它。有人喜歡經書的,經書裡有蛀蟲,他就變成這個。所以不能有絲毫貪愛,用完了,不要落痕跡。你看世間人喜歡這個東西,喜歡那個東西,我都不留。我自己寫的東西,痕跡都不著,他們蒐集了好多,我看是我寫的,不曉得什麼時候寫的,到哪裡去了都不知道,原稿我都沒有留一張。人家送我的這個名人寫的,那個名人寫的,都丟掉了,到哪裡去都不曉得。不留這些東西,留這些幹什麼?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」,什麼都不留。 ###馬來西亞李金友居士很熱心,希望我到那邊去弘法,送了我一棟房子,今天把照片、圖都拿來給我看。我就告訴他,我借用,我不要。借多久?借十年,十年之後我還給你。這樣好,無論在哪裡,全是借用。我借來做什麼?因為將來慢慢年輕人、想學的人,有一個場所給他,給他有個機緣。真正想學的,在那個地方可以學習,一面好好的學,一面教。他還有個大的地方,想給我們做個學校,像佛學院這種性質,這很好,可以容納二、三百人。這是我居住的地方,大概距離都不太遠。『希望有真正好學的人,香港這邊看看有沒有緣分』,有緣分當然很好;沒有緣分,其他的地方緣分慢慢都成熟了。所以這是講不生疑惑就入佛門,入佛門就是佛果。
 下面說,這下面有三句,「不以不見,疑菩薩之無光」。凡夫容易起這個疑惑。你說毫光遍照,毫光遍法界虛空界,這個光的速度,絕對不是陽光,太陽光、電磁光能比的,那它速度太慢了。這個光是一念就周遍虛空法界,無時不在、無處不在,沒有障礙的。不能以我們凡夫,凡夫自己有業障,你見不到,所以你不見,你不可以懷疑菩薩好像沒有看到光。第二,「不以極苦莫救,謂光明之無益」。我們眾生遭遇到苦難,非常嚴重的苦難,光裡面這麼多的利益,為什麼加持不到?其實光統統都加持到,你自己的罪業太重。這個罪業就是講很厚的障礙,把它攔住了。像太陽,太陽遍照,偏偏有烏雲,烏雲遮蓋了,它就照不到,你有障礙。所以一定要曉得這個道理。第三,「亦不高推果用,謂菩薩不能」。這個話是學佛的人,對佛法很有研究的人。 「高推」是什麼?大概是地上菩薩,恐怕是明心見性的人才見得到。因為我們這裡講十信位,十信位從初信到十信,也就是說佛門裡小學。小學生恐怕不行,應當是中學、大學,這才能感受到,才能得佛力加持。『哪裡曉得普通小學一年級都得佛菩薩加持』,不但是小學一年級,還沒有入學的,你能有善心,有一念善心,也能夠得到佛光加持。總而言之一句話,要斷惡修善,你才能夠得到毛光的殊勝利益。所以經文裡講「永斷諸疑」,這個諸疑,他在此地說了三條,永斷諸疑。這是第八段,大用無方第八段,「毛光照益三昧門」,我們就學到此地,謝謝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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